古典小说->醒世恒言
陷臣罪。臣之死,固当矣。十岁之弟,有何罪乎?数岁之妹,有何辜乎?臣母之过,臣不敢言。《凯风》有诗,臣当自责。臣死不足惜,恐天下后世之为继母者,得以肆其奸妒而无忌也。伏望陛下俯察臣心,将臣所奏付诸有司。先将臣速斩,以快母氏之心。次将臣诗委勘,有无事情。
推详臣母之心,尽在不言之表。则臣之生平获雪,而臣父之灵亦有感于地下矣。
这一篇章疏奏上,天子重瞳亲照,怜其冤抑,倒下圣旨,着三法司严加鞠审。三法司官不敢怠慢,会同拘到一干人犯,连桃英也唤至当堂,逐一细问。焦氏、焦榕初时抵赖,动起刑法,方才吐露真情,与玉英所奏无异。勘得焦氏叛夫杀子,逆理乱伦,与无故杀子孙轻律不同,宜加重刑,以为继母之戒。焦榕通同谋命,亦应抵偿。玉英、月英、亚奴发落宁家。
又令变卖焦榕家产,赎回桃英。覆本奏闻,请旨。圣天子怒其凶恶,连亚奴俱敕即日处斩。玉英又上疏恳言:“亚奴尚在襁褓,无所知识。且系李氏一线不绝之嗣,乞赐矜宥。”天子准其所奏,诏下刑部,止将焦榕、焦氏二人绑付法场,即日双双受刑。亚奴终身不许袭职。另择嫡枝次房承荫,以继李雄之嗣。玉英、月英、桃英俱择士人配嫁。至今《列女传》中载有李玉英辨冤奏本,又为赞云:李氏玉英,父死家倾。《送春》《别燕》,母疑外情。置之重狱,险罗非刑。陈情一疏,冤滞始明。
后人又有诗叹云:
昧心晚母曲如钩,只为亲儿起毒谋。
假饶血化西江水,难洗黄泉一段羞。
第二十八卷 吴衙内邻舟赴约
贪花费尽采花心,身损精神德损阴。
劝汝遇花休浪采,佛门第一戒邪淫。
话说南宋时,江州有一秀才,姓潘名遇,父亲潘朗,曾做长沙太守,高致在家。潘遇已中过省元,别了父亲,买舟往临安会试。前一夜,父亲梦见鼓乐旗彩,送一状元扁额进门,扁上正注潘遇姓名。早起唤儿子说知。潘遇大喜,以为青闱首捷无疑。一路去高歌畅饮,情怀开发。不一日,到了临安,寻觅下处,到一个小小人家。主翁相迎,问:“相公可姓潘么?”潘遇道:“然也,足下何以知之?”主翁道:“夜来梦见土地公公说道:‘今科状元姓潘,明日午刻到此,你可小心迎接。’相公正应其兆。若不嫌寒舍简慢,就在此下榻何如?”
潘遇道:“若果有此事,房价自当倍奉。”即令家人搬运行李到其家停宿。
主人有女年方二八,颇有姿色。听得父亲说其梦兆,道潘郎有状元之分,在窗下偷觑,又见他仪容俊雅
